2011年5月30日,仓山万达广场电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组召开第三次会议,福州电信、移动、联通分公司的工作组成员及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中国通信服务福建公司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省通信管理局通信建设处林化琛科长出席会议。会议研究了仓山万达广场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有关工作。
会议通报了工作组和各运营企业仓山万达广场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进展情况。按照省通信管理局《关于仓山万达广场等大型场馆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协调会情况的通报》要求,工作组于4月联系并致函仓山万达广场项目建设单位福州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明确指出,仓山万达广场电信基础设施建设必须做到共建共享,目前有关工作正抓紧洽商中。
会议研究了仓山万达广场电信基础设施建设下一阶段工作安排。经讨论确定,由中国通信服务福建公司作为仓山万达广场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建设单位,并按照共建共享程序,做好该项目工程建设的有关工作。福州电信、移动、联通分公司应予以积极配合,尽快将该项目共建共享方案提供给建设单位。
会议议定:1、我市仓山万达广场电信基础设施建设必须严格按照部、省对于进入6类重点场所进行电信基础设施建设的各项要求执行,做到统谈共签,共建共享。2、各运营企业要严格遵照部、省有关共建共享的规定,不得擅自与该项目的建设或管理单位签署进入协议。3、由工作组负责该项目的对外统一协调工作,对共建共享实施过程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将及时上报省通信管理局及省、市公司,予以协调处理。
(来源:福州市通信行业协会[2011]4号会议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