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通信行业协会与市通信发展办在认真贯彻《福建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的工作中,紧密配合,主动与与市住建局领导协调,达成共识。市通信发展办与市住建局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住宅小区通信设施建设的通知》,该文件直接下发到各通信运营企业和全市各物业服务企业,针对当前通信运营商在住宅小区建设难、改造难、维护难的问题;针对一些物业企业、业主管理委员会对原有住宅小区的通信设施的租用场所乱收费、使用电费乱加价的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同时明确了小区内原通信设施的租用场所合同期满一律停止收费,并无偿提供给通信运营商使用。文件同时还对各通信运营商做好小区普遍服务义务工作作出了要求,积极争取政策创造条件,加快做好旧有小区的光纤改造工作;各运营商对小区共有的通信机房、铁塔、通信管道等电信设施应当共建共享,有效利用,节约资源;文件还要求各运营商在小区施工中预先告知,做到不扰民。该文件下发为解决当前各运营商在发展中遇到的难题提供了政策支持,得到了各通信运营企业领导的高度评价,为企业的下一步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此文件的下发和落实将对进一步推动莆田“宽带中国”示范城市的建设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来源:莆田市通信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