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内容包括生活类、公共服务类、行业类信息消费,新型信息产品,信息消费支撑平台等5类领域,包含数字创意内容和服务、线上线下融合服务、健康医疗服务、在线教育服务、电子商务平台服务、行业信息化服务、现代物流服务、前沿电子信息产品、消费类电子产品、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等10项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的示范项目申报,应从提升服务供给、加快服务创新和优化消费环境等方面着力,遴选一批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通过示范引领,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加快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示范项目应具有明显的行业或区域特色,具备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性,能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信息消费健康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