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将各企业新建小区驻地网推进情况纳入2012年省内共建共享考核指标,对其实施监督管理。二是要求在所有新建小区驻地网项目中,各企业必须采取统谈共签的方式,严格区分投资界面,最终实现共同接入。三是所有新建小区驻地网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和完工确认。四是要求企业不得单独与各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签订通信接入及服务合作协议。五是成立省级小区驻地网工作办公室。
(来源:福建通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