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联合印发了《关于2011年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实施意见》,要求继续大力推进重点场所的共建共享,并探索推进新建住宅小区和商住楼通信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
《意见》提出了2011年共建共享考核的各项要求和具体考核指标,并在原有4项考核设施(铁塔、杆路、基站和传输线路)的基础上,今年将管道和室内分布系统纳入考核。《意见》要求继续大力推进重点场所的共建共享,并在2010年6类重点场所共建共享、支持TD网络建设、跨省干线光缆的共建共享等三类重点领域的基础上,要求各地借鉴经验,探索推进新建住宅小区和商住楼通信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此外,《意见》对加强报表统计和管理、完善自建预留管理、推进信息系统建设等配套措施提出了明确要求。
(来源:人民邮电报 文/丹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