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福建省通信业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在优先满足救灾应急指挥通信需求的基础上,坚持“规划先行、科学选址、共建共享、统筹兼顾”的原则,全面加快灾区基础通信设施恢复重建工作。在应急抢修阶段,优先开通应急卫星电话,架设应急通信设备,恢复原有通信基础设施,7月20日前基本恢复行政村级别应急指挥通信,8月10日前基本满足灾区通信保障需求。在规划重建阶段,调查摸底,科学选址;强化评估,整合需求;联合会审,统一规划;精心设计,实施重建,11月30日前完成重建任务。
根据方案,福建省通信管理局牵头成立“通信业灾后恢复重建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通信业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将通信业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纳入重建整体工作中,在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预留通信走廊,最大限度开放政府部门的办公楼宇及相关绿地灯杆等公共资源,及时协调赔补问题,减免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