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管局从五个方面加强互联网行业统计
发布时间:
2016-08-22
来源: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
省管局从五个方面加强互联网行业统计:一是企业联系制度。各基础电信企业和年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互联网企业,明确统计责任部门,指定工作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并配备专职统计人员;年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互联网企业要明确工作负责人(企业副总以上),并配备专职统计人员。二是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建立省内重点互联网企业名录库和统计数据跟踪与分析机制。定期进行互联网行业运行监测分析,不断提高互联网行业运行分析的深度和广度。三是信息发布机制。定期发布互联网行业统计分析报告,建立地市级互联网行业运行监测制度。四是工作督导机制。将企业统计工作进展情况纳入事中事后管理。五是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与省内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及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