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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预置软件应可卸载

发布时间: 2017-01-05    来源: 人民邮电报
    近日,工信部印发《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生产企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所提供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未经明示且经用户同意,不得实施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捆绑推广其他应用软件等侵害用户合法权益或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规定》将于2017年7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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