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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保护首入民法 信息属个人所有财产受个人支配

发布时间: 2017-03-21    来源: 人民邮电报
    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会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以下简称“民法总则草案”)获高票通过。个人信息保护相关内容被写入民法总则草案,草案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应当确保依法取得的个人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个人信息。专家认为,将个人信息保护写入民法总则草案,是对重大民事利益的阐释,为未来制定单行法或通过其他方式进一步细化保护措施提供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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