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16号公告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也必须填报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用于办理计税、退税、抵免等涉税业务。”这个被称为“史上最严发票新规”。厦门铁塔为满足员工、合作单位随时随地需要开票信息的需求,利用微信小程序“发票小助手”,实现开票电子化。
该程序只需一次录入公司开票信息后,即可将发票抬头嵌入微信个人信息中,极大程度方便员工及合作单位。该流程环节少、易操作,随时可以查看、使用,具有极大的便捷性,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首先将微信升级至6.5.8版本,点击“发现”找到“小程序”;
2.点开“小程序”搜索“发票小助手”
3.在抬头类型选择“单位”后,填写具体开票信息,填好发票抬头信息后点击“保存到微信-‘我’”,开票信息将会保存,即完成发票信息录入工作。
4.公司财务部统一完成上述流程,配置好开票信息后,将链接分享给公司员工及协作单位,其余同事只需点击该小程序链接,点击“保存到‘微信’-‘我’”之后,“个人信息”中“我的发票抬头”入口会被开启。
5.进入“个人信息”点击“我的发票抬头”即可查看公司开票信息。
厦门铁塔将相关程序使用方法普及至公司全体员工及协作单位后,得到一致好评。目前,该操作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推广,电子化的开票资料不仅适应“无纸化”趋势,不容易丢失、损毁或者褪色,而且方便快捷、便于修改,大大节约印制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