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福建铁通在福州召开了2011年平等协商会议,协商《福建铁通2011年集体合同》。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李志伟、副总经理田宝库、副总经理王恒详、总会计师叶志刚等领导,和公司人力资源、财务、网运、市场部门经理共8人作为行政方代表出席了会议。工会方代表由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吴恺平同志、工会副主席许加煊同志及来自各地市分公司的职工代表组成。
会上,行政方与工会方协商代表对《集体合同》进行了认真的协商和讨论,并就员工的的年休假、福利费的列支、工资的增长等问题形成了一致意见,同意提交福建铁通第二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李总就此次会议做了总结:一是非常感谢各基层单位对集体合同的重视,也体现了员工维权意识的提高。在保证经营任务完成的情况下,公司领导班子将尽最大的努力争取政策,满足员工的需求,逐步提高员的待遇;二是地市公司要担当责任。地市公司是一个实体,要结合区域的特点,通过一定的程序,制定自己的相关规定,去为员工解决问题;三是这次的集体合同很多条款是需要在座的大家回去解释的,大家要树立信心,相信福建分公司的明天会越来越好。
(福建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