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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公布二〇一〇年度省内增值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合格单位、年检经整改
合格单位及年检不合格单位名单的通告
闽通信监管[2011]12号

发布时间: 2011-06-23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福建省通信管理局依法对福州华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等481家经营单位所持有我局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开展年检工作。现将2010年度省内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合格单位(详见附件一)、年检经整改合格单位(详见附件二)及年检不合格单位(详见附件三)名单予以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经营电信业务,实行经营许可制度。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从事电信业务。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单位不得为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注销的经营单位提供接入和代收费服务。

我局郑重申明:严禁以任何形式非法经营电信业务,一经发现,我局将依法查处,情节严重并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

                                    二О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

1 2010年度省内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合格单位名单

2 2010年度省内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经整改合格单位名单

3 2010年度省内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不合格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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