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信用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民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等八部委<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民发〔2014〕225号)和《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我会开展了信息通信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根据《中国通信企业协会信息通信行业信用评价工作实施管理办法》关于“企业信用等级有效期为三年,在有效期内被评主体要接受年度复查”的规定。我会将开展第六批(2016年第二批)和第七批(2017年首批)信用企业2018年度复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企业范围
(一)第六批信用企业,名单详见附件3。
(二)第七批信用企业,名单详见附件4。
二、信用企业复查流程
(一)填写复查类型确认表;复查企业根据情况填写《中国通信企业协会2018年度信用企业复查类型确认表》(附件1)(加盖公章)提交至中国通信企业协会行业信用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信用办”)或地方服务中心。
(二)接收受理通知函;信用办或地方服务中心收到复查确认表后,以邮件的形式回复《受理通知函》。企业收到后5个工作日内交纳复查费用至中国通信企业协会账户,并发送付款凭证至联系人邮箱,确认后由信用办或地方服务中心根据复查类型确认表向企业发送复查申报书或复查升级评审申报书至联系人邮箱。
(三)申报书的填写及提交方式;企业须按要求填写复查申报书,完成后打印胶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和骑缝章,一式三份提交至信用办或地方服务中心,同时电子复查申报材料发送至信用办邮箱或地方服务中心邮箱。具体复查程序详见附件2。
三、复查费用
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年度复查收费标准:(1)单领域信用企业复查,复查费用6000元;(2)多领域信用企业复查,第一个领域按照6000元,其他每增加一个领域增加2000元收取。
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 中国通信企业协会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银行帐号:0200 0033 0900 5403 113
请在汇款前认真核对,并在付款凭证上标注为“2018复查费”,请勿向此账号以外的任何账号汇款。
四、复查时间安排
(一)提交确认表截止时间:2018年3月30日
(二)提交复查资料截止时间:2018年4月20日
五、中国通信企业协会信用办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 涛,010-68209059,13810392949;
陈颜芹,010-68209059,18601109311;
传真:010-68209059;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8号楼1511室(工信部办公区);
邮编:100846。
附件:/Content/attached/file/20180306/20180306094842_6430.rar
2.信息通信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复查程序
3.第六批(2016年第二批)信用企业名单
4.第七批(2017年首批)信用企业名单
中国通信企业协会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