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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明确2010年七项主要工作
福建省通信行业协会通信法制专业委员会工作会议召开
陈松年会长到会并讲话

发布时间: 2010-08-19    来源:
  福建省通信行业协会通信法制专业委员会工作会议于于2010年7月22日在福州召开,通信法制专业委员会委员、省通信管理局、省通信行业协会相关人员及省移动公司相关领导等参加了会议,通信法制专业委员会主任饶军云主持会议。省通信行业协会会长陈松年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由省通信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副调研员侯真旭同志传达了前阶段工信部政策法规司在内蒙古召开的法制工作务虚会议精神,主要内容包括纪念《电信条例》颁布十周年活动的方案研究情况、电信用户实名制的立法座谈情况以及如何进一步做好通信法制工作的研讨情况。并介绍了近期管局政策法规处调研工作开展情况。会议认为,上述信息对各单位准确把握形势、进行工作预判,更好的开展今后的法律工作有着很大帮助。
  会上各运营企业委员代表分别交流了本企业上半年法律工作开展情况,包括“五五”普法教育总结验收工作、落实央企三年法制工作目标工作、宣贯两高关于办理淫秽电子信息案件司法解释等工作。
  福建电信、福建移动、福建联通公司还介绍了各具特色的工作。福建电信公司在应收账款法律管理试点基础上建立应收账款法律风险防范长效机制、开展小区管线建设法规、政策研讨、制定下发新员工普法教育统一模板;福建移动公司组织全省合同审查指引宣贯专项活动、开展法律风险体系的建设推广工作;福建联通公司在纠纷案件处理方面制定落实“一案一书”制度、开发案件管理系统、开展了代理商佣金专项调研工作。
  会议明确了通信法制专业委员会2010年的七项主要工作,一是初定2010年10月份召开第二次通信法制工作座谈会;二是根据省通信管理局安排继续参与电信设施共建共享法律专家组活动;三是根据省通信行业协会安排第三季度配合举办电信法律法规培训;四是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通信法制专业委员会结合《电信条例》颁布十周年组织一次各运营企业集体参与的法律咨询服务活动;五是确定选取公众基站建设问题作为本年度调研课题开展调研活动;六是组织省内外通信法制工作交流活动;七是加强通信法制专业委员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能力与水平。
  省移动公司刘晓宇副总经理在会上表示应利用省通信行业协会通信法制专业委员会这个平台为电信行业的有序发展提供保障,建议各运营企业每年可以分课题作一些深层次的研究,既有竞争又有合作,共同推进电信业的发展进步。并提议下次会议可邀请各企业分管法律的领导共同参加会议,使信息沟通更加顺畅。他还表示省移动公司会支持通信法制专业委员会开展工作,努力将自身工作做的更好。
  陈松年会长在讲话中对通信法制专业委员会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希望。他指出,通信法制专业委员会与两年前成立时相比,队伍扩大了,在各公司的支持下开展了很多有意义的工作,为省通信管理局开展地方立法,出台具有福建特色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起到了支持、咨询和支撑的作用。当前信息通信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关键时期,在全业务经营、三网融合、两化融合、两岸扩大交流合作、先试先行等新的机遇和挑战面前,通信法制专业委员会应进一步发挥作用,通过开展课题研究,咨询服务等活动,发挥专业优势,提升行业形象,维护行业合法权益。还可适当扩大专委会队伍,选择一些规模较大的增值业务服务商和通信建设施工企业的法律人员加入,以更好的适应新的挑战和工作要求。
  会议一致通过了通信法制专业委员会增补委员推荐人选及变更委员人选。
  (福建省通信行业协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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