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 ,省信息通信行业协会召开《福建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十周年座谈会,省通信管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武以及政策法规处陈松处长,信息通信发展处方华红一级调研员,省信息通信行业协会杨锦炎会长、何强、杨永和副会长,协会法制专委会、建设专委会负责人以及副会长单位和部分理事单位代表近30人参加了座谈会。座谈会由何强副会长主持。
会上,省信息通信行业协会法制专委会、建设专委会负责人专题对《条例》颁布十年来实施情况的调研成果向与会同志作了介绍,各基础电信运营商代表及其他与会人员也对《条例》颁布施行以来取得的成效、随着通信行业的发展出现的新情况、需要补充修订完善等方面踊跃发言,提了很多中肯的建议。
省通信管理局政策法规处陈松处长和信息通信发展处一级调研员方华红表示,希望各企业继续做好《条例》的宣贯工作,同时表示省通管局将对《条例》实施情况做深入全面的调研,包括《条例》实施10周年以来取得的成效,以及哪些条款已经不适应于通信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订,同时也将借鉴其他兄弟省份地方立法工作的一些好的经验做法,适时推动《条例》的修订工作。
省信息通信行业协会杨锦炎会长讲话,杨会长认为《条例》的实施对推动福建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发挥其作用,他认为需从政策落实、部门协同、技术创新、公众参与等多维度发力。杨会长建议:一、继续强化政策宣传与普法教育。一方面扩大社会宣传,另一方面争取纳入相关行业培训体系。 二、优化跨部门协作机制。包括建立联席工作机制,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等。三、加强执法与法律保障。争取向省人大常委会汇报《条例》实施十年来取得的成效、存在主要问题及建议,进一步明确执法标准与责任,引入技术监管手段。四、推动技术创新与绿色转型。支持新技术应用,绿色节能导向。五、完善公众参与与权益保障。建立沟通反馈平台,推动“数字惠民”项目。六、定期评估与动态调整。开展实施效果评估,动态优化政策工具。七、探索市场化激励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推动“设施+产业”融合。
省通信管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武讲话,充分肯定省信息通信行业协会组织座谈会具有积极的意义,他认为《条例》颁布施行十年来为福建省信息通信行业的法治化、规范化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但是实施过程中也面临很多问题和挑战,比如新型设施保护压力增大,城乡协同发展不平衡,行业协作不深化等问题,希望进一步深化法治宣贯,凝聚社会合力,强化共建共享,优化资源配置,完善政策配套,提升治理效能,推动制订《条例》实施细则,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将条例的法治优势转化为发展胜势,为“数字中国”建设贡献福建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