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业务咨询

业务咨询

省内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续展

【发布日期:2020/9/21 15:52:24】  【来源:福建省通信管理局】

省内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续展

项目编码 FJCA-20150001 办理部门 福建省电信业务咨询受理中心 项目类别 行政许可项目
收费金额 受理地点 福州市五一中路57号闽东大厦20楼2011室/厦门市仙岳路458号邮政大厦4楼(仅厦门) 联系电话 0591-83175175 /0592-5101578(仅厦门)
服务指南 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应当提前90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续办经营许可证的申请
办理继续经营需提交下列材料:
(1).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继续经营申请表
(2).公司业务开展情况表(五年经营情况说明)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4).公司盖章且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依法经营电信业务承诺书
(5).经营许可证彩色扫描件(含正文页、正文附页、特别规定事项和年检情况记录表)
(6).已签署的业务合作协议
(7).发证机关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受理条件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
办理流程 电信主管部门在对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备的,向申请者发出受理申请通知书。电信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完成审查工作,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办理期限 发出受理申请通知书之日起20日(工作日)内
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夏时制为15:00~17:30)

附 件: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材料.zip

依法经营电信业务承诺书.zip

上一条:关于修订并发布《信息通信建设企业服务能力评价管理规定和实施意见(2021年修订)》等四项规章制度的通知(工建分【2021】23号)
下一条:固定本地电话网局号申请

通知公告

更多>>

网上办事

更多>>

扫一扫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