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通信管理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一)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
(二)大力扶持信息通信行业培训服务机构和网络培训平台发展
3.鼓励信息通信企业、有关培训服务机构进一步加快新兴领域培训内容及课程开发,大力开展新基建、工业互联网、5G、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网络信息安全、新兴智能终端等新技术及行业应用培训。
(三)大力开展信息通信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6.鼓励有条件的信息通信行业用人单位和培训服务机构、行业协会,根据我省信息通信行业发展和市场需求,按规定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7.在信息通信网络工程建设、信息通信网络运维、电信市场服务、网络信息安全等领域,大力推动信息通信行业相关职业(工种)技能等级认定,建立涵盖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信息通信行业技能人才梯队,全面提升我省信行业职工的政治意识、能力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增强职工的职业技能水平,推进通信行业技能人才队伍稳定性、持续性发展,努力构建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为5G、光网“双千兆”网络建设、信息通信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队伍保障。
(四)开展信息通信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及专项技能提升行动
8.由福建省通信管理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举办,相关部门、行业协会、有关院校、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行业上下游企业等积极参与,面向全省信息通信业举办福建省信息通信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为信息通信行业人才切磋技艺、交流经验、提高技能、展现风采搭建平台,发挥技能大赛在构建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和创新产业工人发展制度方面的积极作用,积极营造技能成才、技能强国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发挥以赛促训、以赛促评作用,将竞赛结果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相衔接,对在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人员,可按规定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对于竞赛第一名获得者,可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报“福建省技术能手”。
9.开展网络信息安全技能提升专项行动。在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防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工业互联网安全等领域,积极推动网络和信息安全技能培训和技能等级认定,包括网络安全意识、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网络与信息安全处置、网络安全运维及安全管理、互联网信息识别、互联网信息审核与风险管控等,提高信息通信行业网络安全防护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筑牢高质量发展新防线。鼓励建立和完善网络信息安全人才培养机制,合理的挖掘、开发、培养后备网络信息安全人才队伍,建立网络信息安全人才梯队。
(五)推动技能提升与使用评价激励有机衔接
10.深化信息通信业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相关政策。鼓励信息通信企业积极贯彻《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建立健全职工薪酬和技能等级挂钩分配制度,引导技能人才凭技能提升待遇。鼓励企业建立健全首席技师制度,充分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在企业生产管理、技术改造、项目攻关和人才培养上的带动作用。鼓励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有关行业协会将企业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成效纳入合作伙伴招募比选、通信工程项目评优、行业自律、诚信创建等相关考核指标体系。
(六)加强信息通信行业技能人才统计及需求预测
三、组织实施
12.强化组织领导。福建省通信管理局与福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建立工作协商机制,加强统筹指导,积极支持信息通信行业开展技能提升培训项目,共同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培训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13.健全工作体系。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及重点信息通信企业要明确牵头部门、责任人、联系人,并报送福建省通信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牵头建立企业人资(培训)部门密切协同工作机制,配齐配强人才工作队伍,加强政策宣贯,推动相关工作落实。发挥行业协会、培训机构、有关院校在推动供需对接、行业评价规范建设、工作经验交流分享等方面的作用,定期研讨会商,助力相关工作开展。
14.落实资金补贴政策。将本工作方案相关内容纳入福建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按照《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福建省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实施办法》《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细化有关资金补贴条件和具体标准。推动符合条件的信息通信业培训服务机构、行业特色培训项目纳入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清单管理。依托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加强技能培训实名制管理。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资金,对信息通信行业实训基地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培训教材开发、师资培训、数字资源建设等给予支持。
15.强化监督管理。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及铁塔公司、重点通信企业应定期向省通信管理局报送本企业技能提升工作推动落实情况。福建省通信管理局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积极推荐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行业内标准制定、培训评价等活动监督管理,对不合规的培训项目不予补贴,对套取、骗取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肃处理。
附件:pdf文件关于印发《福建省信息通信行业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闽通信联〔202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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