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通报了2011年我省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情况,指出:在全省各级电信运营企业的通力协作下,我省共建共享范围不断拓展、规范标准不断完善、支持政策陆续出台、规范驻地网建设的共识不断增强,两部委共建共享各项考核指标全面完成,共建率为:铁塔86%、杆路38%、基站47%、传输41%、管道51%、室内分布系统34%;共享率为:铁塔85%、杆路89%、基站85%、传输89%、管道96%、室内分布系统83%,自建预留数量进一步下降,全年节约投资2亿多元。
会议分析了当前共建共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自建预留后未有效实现共享,既增加了投资成本又导致资源闲置浪费;二是在高铁、高速、景区等场所共建共享成效显著,而驻地网和大型场馆共建方面却差强人意,运营企业仍然大量投建设项目红线内通信配套设施,影响企业的公平接入和用户的自由选择;三是共建共享工作量不断增加,传统的工作方式难以为继,需要借助管理平台提高工作效率和数据质量。
2012年两部委实施意见,提高了指标要求,拓展了重点领域,调整了统计口径。为确保完成各项指标任务,推进共建共享工作取得新突破,会议提出以下要求:
(一)对10类重点场所和3类建设领域的共建共享,各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共建共享的程序和规定执行。特别是今年新增的校园、工业园区、新建住宅小区、新建多业主共同使用的商住楼项目,不具备共建共享条件的,由共建共享协调机构进行确认,市级协调机构无法认定的,提交到省级协调机构裁定。未经共建方同意,不得自行与重点场所的建设或管理单位签署协议或单独进入。否则,管局将参照两部委《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紧急通知》(工信部联通[2008]235号)中有关禁止性规定进行处理。
(二)为保证电信运营企业的平等进入和用户的选择权,将大型场馆、住宅小区和商住楼纳入省内考核,管局将每季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
(三)管局将于5月至8月间对共建共享工作开展巡查,重点包括:共建共享工作流程和程序执行情况,同址新建情况,自建预留情况,重点领域共建共享情况。
(四)各电信运营企业要切实执行结算和维护等管理办法,统计工作必须责任到人,执行新的统计口径。
(五)由管局牵头,各公司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研究解决WIFI干扰和共建问题,在上半年形成初步方案。
(六)各企业市县分公司要积极支持配合市通信行业协会和驻地网工作机构的工作,规范通信建设行为,维护行业利益。
(七)管局牵头各企业考察长安公司共建共享信息资源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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