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通信管理局
福建省诚信促进会文件
福建省通信行业协会
闽通信联[2012] 号
关于开展2010-2011年度福建省通信
参建单位诚信评价活动的通知
福建省各通信参建单位:
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共建诚信社会,共创和谐“海西”,推动我省通信参建单位诚信建设,现决定组织开展2010-2011年度福建省通信参建单位诚信评价活动,现发布《2010-2011年度福建省通信参建单位诚信评价活动实施方案》,请各单位按实施方案具体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 福建省诚信促进会 福建省通信行业协会
(此件主动公开)
主题词:通信参建 诚信评价 通知
2010-2011年度福建省通信参建单位
诚信评价活动实施方案
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共建诚信社会,共创和谐“海西”,推动我省通信参建单位诚信建设,福建省通信管理局、福建省诚信促进会、福建省通信行业协会决定联合组织开展2010-2011年度福建省通信参建单位诚信评价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考核期和有效期
评价活动考核期为2010-2011年度。评价结果及享有优惠政策的有效期为2012-2013年度,有效期起始日期以正式获得诚信单位荣誉称号日期为准。
二、参评条件
参评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福建省内参建单位应当持有通信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系统集成、用户管线、招投标代理的资质证书,入闽参建单位应当通过福建省通信管理局的入闽登记手续;
(二)考核期内在福建省从事通信参建业务;
三、申报材料及提交
评价活动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采取单位自愿申报的方式进行。凡符合申报条件并自愿参加的单位应于
(地址:福州五一中路57号2006室 秦琳 收 邮编:350005 电子邮箱:394372272@qq.com)。
(一)《福建省通信参建单位诚信评价活动申报表》(见附件一)一式三份;
(二)《福建省通信参建单位诚信评价活动评分表》(见附件二)一式三份(本表分省内参建单位和入闽参建单位应按自身单位类别选报);
(三)单位资质证书、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证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上述材料可登陆“福建省通信管理局”网站(网址:www.fjca.gov.cn),“福建省诚信促进会”网站(网址:www.cxfj.net)或“福建省通信行业协会”网站(网址:www.fjcia.cn)下载。
四、组织机构
(一)评价委员会:是评价活动的咨询与决策机构,负责评价活动的最终审定工作。
人员组成:福建省通信管理局、福建省诚信促进会、福建省通信行业协会。(见附件三)。
(二)专家组:负责评价活动的核验和初评工作。
人员组成: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若干名专家。专家库由福建省通信管理局、福建省诚信促进会、福建省通信行业协会、福建省通信行业协会通信建设专业委员会成员组成。(见附件四)。
专家组实行定期轮换和回避制,成员每一考核期调整一次,每次调整三分之一。参加核验的专家,不得参加对本单位核验和初评等相关工作。
(三)办公室:负责评价活动的资格预审和日常事务等工作,设在福建省通信行业协会。
人员组成:福建省通信管理局通信建设处、福建省诚信促进会办公室、福建省通信行业协会办公室相关人员(见附件五)。
五、评价步骤
(一)单位自愿申报:详见本方案第四条。
(二)资格预审:由办公室依照本方案第三条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凡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应取消参评资格。
1、因情节严重,被资质管理部门或工商管理部门处以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的;
2、参评单位法人代表、主要出资者、在闽机构主要负责人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3、参评单位对申报材料有虚报、瞒报、弄虚作假行为的;
4、参评单位违规行为被中央、省级主流媒体曝光或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
5、参评单位在考评期内发生任何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493号国务院令)的认定);
(三)由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参评单位实体或申报数据进行抽样核验。
(四)专家组进行具体评分评价,提出初评意见。
(五)由评价委员会对专家组的初评意见进行审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评审结果。(评价委员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评价委员参加,获得与会评价委员会总数一半以上赞同票方为有效。)
(六)公示,审定结果在福建省通信管理局、福建省诚信促进会、福建省通信行业协会网站和刊物及相关媒体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七)公告,对经公示无异议的通信参建诚信单位由福建省通信管理局、福建省诚信促进会、福建省通信行业协会联合授予《福建省通信参建诚信单位》荣誉称号,并在福建省通信管理局、福建省诚信促进会、福建省通信行业协会网站、刊物及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告。
六、评价原则和评价纪律
评选工作要坚持严格、认真、公平的原则,核验人员和评价委员必须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不得收受申报单位和有关人员的礼品、礼金,不得在评委中为某单位入选进行串联活动。
七、优惠措施
对授予“福建省通信参建诚信单位”称号的单位,将在考核有效期内给予以下优惠措施:
(一)省通信管理局、省通信行业协会
1、对福建省内设计、施工资质单位在住房和建设厅组织的年检时,由福建省通信管理局直接认定为“行业审查年检合格”。对福建省内监理、系统集成、用户管线、招投标代理资质单位在福建省通信管理局组织的年度复查时,直接认定为“年度复查合格”。
2、对入闽参建单位进行年度复查时,由福建省通信管理局直接认定为:“年度复查合格”。
3、在办理单位资质升级、延续以及人员培训、单位形象宣传等方面提供优先服务。在相关评比表彰中,予以优先推荐。
4、在办理出省手续、设立分支机构证明、资信证明等方面可免于审查或仅重点做程序性审查。
(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在选择入围单位和通信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时,应予以加分。上一条:2012年第一季度信息工作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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