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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税收优惠政策出台 力助软件企业“减负”拓市

【发布日期:2012/5/14 0:00:00】  【来源:】

   五一假期刚过,软件行业就迎来政策利好。日前财政部、国税总局发布通知,软件集成电路将获得多项税收优惠,相关股票或面临新一波政策利好。从提出的需要符合的条件来看,政策利好的重心在顺应行业趋势的高附加值产品的生产商,高端和创新型企业将获益。

  软件行业获税收政策利好

  财政部、国税总局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进一步对相关行业给予企业所得税税收减免,并在资产折旧上给予优惠年限,鼓励相关产业结构升级和创新发展。据悉,该通知将从201111日起追溯执行。

  我国境内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12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此前财政部已发布通知对符合条件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此次《通知》规定软件企业取得的上述即征即退增值税款,企业对其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的,可不作为征税收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将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通知》还指出,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利好有助软件企业减负

  此次出台的政策利好,无疑对软件企业减负有明显作用。

  工信部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我国软件产业实现软件业务收入4665亿元,同比增长26.4%,增速比前两个月提高0.7个百分点,并超过同期电子信息制造业增速15个百分点。实现利润总额539亿元,同比增长15.8%,低于去年同期17.9个百分点。

  而软件企业方面,今年一季度,重点监测的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累计完成软件业务收入760亿元,同比增长10%,扭转了前两个月负增长-1%的局面。企业研发投入持续加大,从业人员稳步增长,订单额比去年同期增长的企业超过七成。但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受到竞争激烈、市场开拓难度加大等因素影响,百家企业费用总额增长15%,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增长28%,导致利润总额同比下降达78%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今年一季度,虽然我国软件行业依旧保持快速发展势头,但是,软件企业却是增收不增利。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是国际经济的不景气,欧债危机的阴云未散,美国经济复苏缓慢,这对出口业务占很大比例的软件企业来说无疑是不利的。另一方面,国内市场竞争激烈,市场开拓难度大,再加上不断上涨的人工成本,也对软件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在历经几年的发展后,软件信息产业已是“疲态渐显”,营收和净利增速下滑凸显。只有政策继续给力,国内软件业才能注入新的活力,软件行业景气才能持续高企。

  在这种情况下,相关部门对软件企业进行适当的减税,确实是“久旱逢甘霖”。软件行业分析师表示,此次所得税优惠出台各项政策,如对企业购入生产设备在缩短折旧年限,每年在企业所得税计税时即可提高资产折旧的扣除额从而减少税基,以及允许员工培训费抵扣、规定对享受优惠企业的研发投入和人员占比要求等,都是主要意在鼓励相关企业对研发、扩大生产和员工培训进行投入。这对软件企业的发展大有裨益。

  方正证券则发布点评称,该政策体现了国家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结构升级,促进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决心和力度,为相关的集成电路和软件生产企业提供了研发和生产上的资金便利。从提出的需要符合的条件来看,政策利好的重心在顺应行业趋势的高附加值产品的生产商,高端和创新型企业将获益。

  不过,大同证券投资顾问张诚也指出,该政策对电子集成加工企业及软件开发企业有一定利好,但整体上利好较为有限,此类企业业绩增长依旧应着眼于企业竞争力和技术优势。

  软件企业出口外包也将间接获益

  在经济大环境不理想的情况下,今年软件业的出口也受到了影响。

  工信部数据显示,自2011年下半年以来,软件出口增速始终在20%以下,低于全行业增速10个百分点。今年一季度,软件出口继续这种低位增长态势,实现出口78亿美元,同比增长12.5%,增速低于去年同期11.8个百分点,比前两个月下降2.6个百分点。其中,外包服务出口14.5亿美元,同比增长21.6%,比前两个月回落15.8百分点,低于去年同期29.3个百分点。

  工信部46印发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则提出,到2015年,中国软件行业收入将突破4万亿元,占信息产业比重达到25%,年均增长24.5%以上,软件出口达到600亿美元。

  《“十二五”软件信息产业规划》的颁布,加上去年“新18号文”的出台,为我国软件产业的发展创造了巨大的机遇。 而此次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则可视为国家为顺利实现《“十二五”软件信息产业规划》目标,所做的切实举措。

在税收政策的“感召”下,业内专家认为,国内软件企业,特别是软件业的上市公司,在保持原有市场优势地位的情况下,积极向海外市场,特别是新兴市场转移,以寻找新利润增长点,如有条件,要做好并购国外软件外包企业的准备,加速自身全球业务部署和业务扩展的进程;还可以进一步升级和转型客户服务经营体系,建立一种和以往不同的以客户为心、集市场、定价、服务、研发、技术和支持于一身的全套IT体系构架,增强自主的市场竞争力,抢占、巩固国内外市场。

(通信信息报 陈晓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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