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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信息通信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5/11 0:00:00】  【来源:】

闽政办〔2015〕47 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信息通信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4月11日

  福建省信息通信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

  为促进我省信息通信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主动适应新常态,培育增长新动力,加快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

  围绕建设“数字福建”的总体目标,进一步推动我省信息通信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大力发展互联网经济,促进信息消费迈上新台阶,深化闽台信息通信业交流合作,保持福建省信息通信业持续健康发展,全力打造信息通信强省,努力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提供强有力的信息通信保障。

  (二)发展目标

  2015年,我省信息通信业务总量实现1050亿元,较上年增长18%,其中: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业务总量实现780亿元,增长12%。信息通信业务收入实现550亿元,增长4%,其中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业务收入实现450亿元,增长3.2%。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非话业务收入占比达到65%,较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全省电信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65亿元,增长23%。

  到2015年底,我省电话用户总数达到5300万户,互联网用户达到4100万户,全省移动电话普及率达到115%,移动互联网普及率达到83%,城市光纤到户覆盖率达到79%,4G网络人口覆盖率达到85%,3G/4G用户渗透率达到50%,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65%,智能手机普及率达到55%,社会信息化综合指数达到0.83。

  到2018年,我省信息通信业综合实力迈上一个新台阶,城市光纤到户覆盖率达到90%,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70%,城市和农村家庭宽带接入能力分别达到80M和10M,4G网络人口覆盖率达到99%,移动电话用户普及率达到121%,3G/4G用户渗透率达到90%,移动互联网用户普及率达到93%,短彩信业务量达到490亿条,智能手机普及率达到70%,社会信息化指数达到0.913。2016-2018年全省信息通信业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473亿元。

  到2020年,我省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信息通信服务满意度不断提高,信息通信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不断健全,信息通信强省影响力显著提升,城市光纤到户覆盖率达到95%,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77%,城市和农村家庭宽带接入能力分别达到100M和20M,4G网络人口覆盖率达到100%,移动电话用户普及率达到125%,3G/4G用户渗透率达到95%,移动互联网用户普及率达到100%,短彩信业务量达到430亿条,智能手机普及率达到80%,社会信息化指数达到0.938。2019-2020年全省信息通信业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330亿元。

  二、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加快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深入实施“数字福建?宽带工程”,重点推进福建移动城乡宽带全光网络覆盖项目、福建电信宽带网络建设和福建联通宽带光网建设工程等信息通信基础网络设施建设。加快推进4G网络覆盖工程建设,重点开展福建移动TD—LTE高速无线网络工程、福建电信4G网络工程和福建联通WCDMA无线网覆盖工程,深化“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建设,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步伐。

  大力实施“信息惠民”工程,鼓励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采用光纤宽带和WLAN技术等方式,加快旧小区光纤改造,加快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保障老少边穷和海岛地区信息通信能力,到2016年底实现全省建制村通光纤率达到100%。重点加大对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信息通信设施的投入力度,年均增加投资10%以上,到2020年全省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累计投入55亿元。

  (二)壮大产业规模促进“两化”深度融合

  支持我省节能高效、高性价比的宽带网络设备与系统科技成果转化,完善产业链,推动宽带产业协同发展。继续实施“两化”深度融合专项行动计划,鼓励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为工业云提供存储和分析服务,加快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与传统工业的融合,促进工业互联网发展。

  充分利用数字福建(长乐)产业园、中国国际信息技术(福建)产业园在土地、税收、用电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推动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增值电信企业重点项目进驻,做大做强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产业。大力推动物联网、云计算、数据中心和“两化”融合等信息化项目应用,重点实施福建移动“闽商云”、福建移动车联网、福建电信数据中心和福建联通“智慧城市”云平台及信息化行业应用项目建设,打造“智慧城市”示范区。

  (三)促进信息消费壮大互联网经济

  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信息消费、发展互联网经济的系列决策部署,加快培育电子商务、网络购物等新型消费业态,做大做强一批互联网龙头企业。大力培育“光宽带+智慧家庭应用”“班班通”“移动物流综合信息平台”“闽商云”等福建本地通信信息化应用品牌项目。继续推进厦门、福州、泉州和石狮等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市示范建设,深化社区信息化建设,完善“智慧城市群综合门户”和“无线城市”应用平台,建成一批智慧家庭示范体验区和信息化标杆社区。持续做好三网融合试点工作,根据国家三网融合实施方案,加快业务双向进入工作,鼓励企业继续推出三网融合的新产品、新业务。

  (四)深化闽台信息通信业交流合作

  加快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进一步扩大对台开放增值电信业务力度,探索推动符合条件的台资增值电信企业在移动电子商务、远程医疗、智慧交通、信息通信企业营销门店培训与推广等方面与我省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增值电信企业开展合作。

  加强信息通信服务外包基地建设,依托福州(平潭)、厦门等信息通信企业呼叫中心集群优势,以福州话、闽南语、客家话呼叫中心为突破口,建设服务全国、面向国际的闽台服务外包基地。加大力度推进在福州(平潭)深入开展两岸产业合作无线城市试点工作,推动闽台TD—LTE产业合作,继续推动平潭“无线城市”建设,提升平潭信息通信业综合服务能力,高效服务平潭“智慧岛”建设。促进闽台创意产业发展,充分利用厦门动漫基地,推动两岸在数字内容、创意设计、宣传推广等方面开展合作。

  推动建立闽台信息通信产业深度对接机制,充分利用行业协会、学会等中介组织,开展与台湾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增值电信企业、同业协会、工研院等各方面主体的交流活动,建立常态化机制。

  (五)增强应急通信保障能力

  实施福建省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设示范工程。充分利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支持福建省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设的有利条件,加大资金投入,建成有线无线结合,应急专用网、无线政务专网和公用通信网相互补充、平战结合、基本覆盖全省的应急通信保障指挥系统。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规划引导

  组织编制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福建省宽带发展中长期规划(2015-2020年)》,编制《福建省通信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将各地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与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衔接。主动对接我省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将信息通信纳入市政公用设施体系。

  (二)强化要素保障

  2015-2020年我省信息通信业重点建设项目实行动态管理,省通信管理局要加强对项目投资的管理、督促和落实。各级发展改革部门、重点办要将成规模、重大的4G网络建设、光纤宽带网络建设、铁塔建设等信息通信基础设施项目列为重点项目进行管理,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做好项目前期建设和服务协调工作。

  环保部门要进一步简化环评手续,推动环评及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市场化,对新建基站采取分期打包环评等方式,进一步优化环评程序,提高审批效率,保障4G和宽带网络等重点工程建设进度。

  贯彻落实好《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数据产业重点园区加快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4〕52号),对入驻数字福建(长乐)产业园、中国国际信息技术(福建)产业园的大数据中心,按规定执行有关优惠政策,吸引大数据产业链各个业务环节龙头企业入园,发展一批行业性大数据云平台,使两个产业园成为全省大数据产业重点园区和“数字福建”建设的重要承载基地。

  (三)加大资金投入

  加大对信息通信普遍服务的支持力度,加快实现全省建制村光纤全覆盖。从省级互联网经济引导资金中安排3000万元,同时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通过“以奖代补”形式对项目建设予以补助,项目建设过程中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省相关产品。

  (四)积极争取支持

  省通信管理局、省直有关部门、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要紧紧抓住中央支持福建进一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我省获批自贸区的体制优势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的区位优势,进一步争取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国家部委、各通信集团公司的政策、项目、资金支持,力争有大项目、新项目落户我省,带动我省信息通信业发展水平迈上新台阶。

  本方案从下发之日起执行,由省通信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三大运营商、铁塔公司组织实施,各级政府要督促相关部门予以落实。

上一条:《福建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颁布施行
下一条: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六条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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