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海西高新园区优惠政策:
一、重大领军项目且年产值20亿元(含20亿元)以上高成长性企业或年税收在亿元以上的企业,实行“一事一议”的特殊优惠政策。
二、新引进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以上鼓励类生产型项目,且年税收1000万元以上,自引进或投产年度起对高新区贡献前三年50%、后两年30%用于支持该企业发展。
三、新引进产业类集团总部或区域性总部项目,年税收在2000万元以上,自在高新区缴税年度起三年内对高新区贡献30%用于支持该企业发展;年税收在5000万元以上,自在高新区缴税年度起三年内对高新区贡献50%用于支持该企业发展。
四、高新技术中小企业,自认定年度或入驻高新区起三年内对高新区贡献的企业所得税50%用于支持该企业发展。
五、新设立的服务外包企业及创意产业,自高新区管委会认定三年内对高新区贡献75%用于支持该企业发展。
六、在高新区设立的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或担保机构,自在高新区缴税年度起三年内对高新区贡献100%用于支持该企业发展,年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其他园区优惠政策:
一、政策保护:
1.对重点投资企业实行挂牌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打扰、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除安全隐患、重大环境污染隐患、治安刑事案件、突发性事件外,部门和单位的一般性公务检查要尽量减少,需事先与园区管委会取得联系,实行检查备案登记
——摘自江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工业园区投资优惠政策
2.企业所需的用电、用水、和污水处理等给予保障,收费价格按当地同行业最低价执行。
——摘自皮山县三峡工业园区入园优惠政策
二、人才扶持
1.企业每新录用1名大学(含大专)以上学历员工从事服务外包工作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企业每人4500元的培训支持;对从事呼叫中心业务等我市重点鼓励的服务外包行业的企业新录用的员工,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企业每人600元的培训补贴。
——摘自厦门高新园区优惠政策
2.对认定的园内软件/IC设计等重点高科技企业,按照一定比例享受以下人才薪资津贴:
⑴、对
⑵、对于具有硕士研究生或高级以上职称的,可以申请薪水补贴,经批准的给予每月2000元的薪酬补贴;
⑶、对于具有本科学历生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可以申请薪水补贴,经批准的给予每月1000元的薪酬补贴。
⑷、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引进后担任园区关键行业关键岗位的高级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可给予10-15万元的安家补贴。
——摘自苏州工业园区优惠政策
三、奖励与扶持
对于新获得CMM/CMMI级及以上,或通过PCMM、ISO27000、BS7799.、ISO20000、SAS70、AAALAC、GLP、ITIL、COPC、SWIFT等认证的企业,每项认证费用给予50%的补贴,单项认证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摘自厦门高新园区优惠政策
为了进一步鼓励自主创新的高科技企业,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在07年推出科技领军奖励计划,每年将分上、下半年评审出一批产业化前景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项目执行力的创业型团队,给予以下特殊扶持:
1、地方政府给予100万元无偿启动资金
2、园区中新创投公司给予500万元股权投资
3、园区中新创投同时进行150万元跟进投资
4、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提供项目流动资金贷款担保
5、园区统贷平台直接给予项目100万元贷款
6、给予100平方米研发场地三年免租
7、提供一套10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三年免租
8、领军人才在园区自购住房享受100万元补贴
9、园区科技部门协助企业争取部、省、市各条线项目资助,并给予获得各级资助的领军人才项目相应资金配套
——摘自苏州工业园区优惠政策
四、税收政策
软件企业人员薪酬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
园区内高新企业免税期满后,纳税确有困难的,经批准在一定期限内给予适当的减免税照顾
——摘自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优惠政策
扶持科技孵化器的发展。国家及省认定的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软件园、留学生创业园等科技企业孵化器,自认定之日起,暂免征营业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摘自南京市政府出台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经认定的软件企业、IC设计企业,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
半”的优惠政策。
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是 15%,且和软件\IC企业优惠政策可以重叠享受:
自获利年度起 |
第1年 |
第2年 |
第3年 |
第4年 |
第5年 |
基本税率(技术先进型企业) |
15% |
15% |
15% |
15% |
15% |
税收优惠(软件企业) |
全免 |
全免 |
减半 |
减半 |
减半 |
优惠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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