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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通信行业协会召开第二次共建共享专委会会议

【发布日期:2012/2/15 0:00:00】  【来源:宁德市通信行业协会】

2011114,宁德市通信行业协会召开共建共享专委会,会议由市通信行业协会会长陈梓祥主持,各运营商分管建设副总经理,建设部主任、专委会成员参加会议。

与会人员探讨了当前宁德市共建共享存在的现状,讨论通过了共建共享补充协议,并对下一步做好共建共享工作达成五点共识。一是各通信运营企业共建共享工作的开展必须按照闽通信建设[2010]3号文件的要求执行。二是各高铁、高速、机场等六大类场所必须实现共建共享,施工方案的会审要由各地通信行业协会专委会分会牵头组织,各通信企业未经当地分会允许,不得擅自与建设方联系。各县市要在本月中旬前全部成立协会专委会分会,代为履行协会相应职责。三是对于需共享对方基础配套设施的,由需共享方发起共建共享需求函,对方接到函件后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回复,超过期限未回复的,发起方可将情况以协调函形式上报通信行业协会,由协会进行争议调解。各地运营商要指定人员负责共建共享工作,并负责签收、回复需求函件等事务。四是各地运营商要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未经对方同意,私自使用对方基础设施的,城区部分的使用情况必须在1130号前提供清单给对方,区乡部分的要在今年年底提供清单给对方,同时,使用清单相应报送是通信行业协会备案。五是宁德万达广场所有通信配套设施资源应全部开放作为共建共享,此前由电信公司负责施工的通信配套设施所产生的费用,由电信、移动、联通三家运营商共同分摊。

(来源:宁德市通信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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